價格轉讓法
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有經濟利益聯系的關聯企業都想要獲取更多的利潤和提高整體經濟利益的需要,相互之間用內部價格來進行銷售活動,這是合理避稅實踐中最基本的方法。
稅境移動法
主權國家都有稅收管轄權,就是指本國居民和非本國居民,僅就其發生或來源該國境內的收入征稅,或者是根據收入來源地和居民收入管轄權。
成本調整法
合理避稅還有成本調整法。主要適用於各類企業和經濟實體,壹般包括發出或銷售存貨成本計算方法、庫存存貨成本計算方法,固定資產折舊計算方法、技術改造運用方法等。
租賃法
租賃包括出租方與承租方,對承租方而言,因長期擁有機器設備會增加負擔和風險,租賃的話可以減少負擔和風險,又可以以支付租金的方式抵充企業利潤,相應減少應納稅額;對於出租方來說,獲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先享受比經營利潤較優惠的稅收待遇。
低稅區避稅法
顧名思義,由於有些地區可以享受低稅率正常,因此可以選擇在低稅區註冊企業,從而達到合理避稅。低稅區包括稅率較低、稅收優惠政策多的國家和地區。我國的低稅區壹般都是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新技術產業園等。因此不少企業將公司設立到稅收優惠政策多的地區或者變更公司註冊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