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生產保健食品時,必須提交下列資料:
(壹)有直接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
(二)《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正本或副本;
(三)生產企業制訂的保健食品企業標準、生產企業衛生規範及制訂說明;
(四)技術轉讓或合作生產的,慶提交與《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的持有者簽定的技術轉讓或合作生產的有效合同書;
(五)生產條件、生產技術人員、質量保證體系的情況介紹;
(六)三批產品的質量與衛生檢驗報告。
如上所述,貴企業應具備:
1、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
2、通過壹個或多個保健食品的審批,並獲得《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3、制定企業內部衛生管理規範,並附上“2”所述保健食品的產品標準
4、若“保健食品”是通過轉讓得到,請提供相關證明
5、企業生產條件、生產技術人員、質量保證等相關簡介壹份
6、已經完成保健食品試生產,並提供3批產品省級檢驗部門的檢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