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攤銷期是指商標權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期限。根據《商標法》,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有效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如果在此期間不能續簽合同,可以延長六個月。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最後壹次有效期屆滿之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應當註銷該註冊商標。
商標保護的範圍是什麽?
1.從商標屬性來看,保護範圍包括壹般商標、馳名商標和馳名商標;
2.從權利來看,保護範圍包括商標專用權、商標處置權和商標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