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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的基本結構

汽車的基本結構為:汽車發動機、汽車的底盤、汽車車身。

1、汽車發動機

發動機是汽車的動力裝置。

2、汽車的底盤

底盤作用是支承、安裝汽度車發動機及其各部件、總成,形成汽車的整體造型,並接受發動機的動力,使汽車產生運動,保證正常行駛。底盤由傳動系、行駛系、轉向系和制動系四知部分組成。

3、汽車車身

車身安裝在底盤的車架上,用以駕駛員、旅客乘坐或裝載貨物。轎車、道客車的車身壹般是整體結構,貨車車身壹般是由駕駛室和貨箱兩部分組成。

汽車的發展:

1885年,這是真正的現代汽車誕生的時刻。這壹年德國工程師卡爾·奔馳在曼海姆制造成壹輛裝有0.85馬力汽油機的三輪車。這壹輛裝有內燃動力機的汽車被認為才是世界上真正的第壹輛汽車,因為它是真正以汽油為動力源的第壹輛汽車,而不是蒸汽機。

1886年,曼海姆專利局批準卡爾·奔馳為其在1885年研制成功的三輪汽車申請的專利,這壹天被大多數人稱為現代汽車誕生日。次年德國人戴姆勒制成世界上第壹輛四輪汽車。之後德國人尼考羅斯·奧托宣布放棄自己所獲得的四沖程發動機專利,任何人都可根據需要隨意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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