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要明確,申請權利要求時,是不能寫“保護壹項技術”的,您最好先確定您要保護的是產品還是壹種方法還是壹種用途。從您的敘述來看,我推斷您是想保護壹種可以用好幾種方式描述的方法,不知說的對嗎?
那樣的話,建議您先把這個方法與現有技術中,最特殊,最不同的作為獨立權利要求寫出來,然後將它的其他特征作為從屬權利要求壹項項限定加在後面,這樣可以盡可能地保護您的方法。
如果您的技術能得到壹種新產品,建議您以保護產品為主,方法為輔,在壹項申請中申請兩個並列的獨立權利要求,這樣保護範圍能更大壹些。
您的說明書在技術方案中也是這樣寫:首先,寫出您這套方法最與眾不同的地方,然後再壹項項寫上優選方式。
說明書附圖的話註意裏面不要帶文字,以阿拉伯數字編號(圖1,圖2這樣的),發明專利申請如果只保護方法不保護產品可以不帶說明書附圖。
如有不清楚可繼續問我,希望答案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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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技術方式組合太多,您就試著用功能限定來描述產品吧(您究竟是要保護產品還是保護方法?沒有保護技術這壹類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