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i是由IEEE定義的無線網絡技術。當IEEE在1999中正式定義802.11的標準時,IEEE選擇並認可了CSIRO發明的無線網絡技術為世界上最好的無線網絡技術,於是CSIRO的無線網絡技術標準成為2010中Wi-Fi的核心技術標準。Wi-Fi技術由澳大利亞政府下屬的研究機構CSIRO於20世紀90年代發明,並於1996在美國成功申請了無線網絡技術專利。(美國專利號5,487,069)發明人是由悉尼大學工程學畢業生組成的研究小組,由悉尼大學畢業生約翰·奧沙利文博士領導。IEEE曾要求澳大利亞政府放棄Wi-Fi專利,讓全世界免費使用Wi-Fi技術,但遭到拒絕。澳大利亞政府隨後在美國打贏了官司或庭外和解,起訴了全球幾乎所有的電氣和電信公司(包括蘋果、英特爾、聯想、戴爾、AT & amp;t,索尼,東芝,微軟,宏碁,華碩等。).2010我們每購買壹臺帶Wi-Fi技術的電子設備,所支付的價格都包含了向澳大利亞政府支付的專利費。2010年,預計全球每天將有30億臺使用Wi-Fi技術的電子設備,而到2013年底,即CSIRO的無線網絡專利到期後,這壹數字有望增至50億臺。Wi-Fi被澳大利亞媒體譽為澳大利亞歷史上最重要的科技發明,其發明者約翰·奧沙利文(John O'Sullivan)被澳大利亞媒體稱為“Wi-Fi之父”,曾獲得澳大利亞最高國家科學獎和世界各地無數贊譽,包括歐盟、歐洲專利局和歐洲專利局(EPO)頒發的歐洲發明家獎2012。
采納它
上一篇:蘋果版“魔戒”曝光,能否再次席卷全行業?下一篇:如何知道專利是否已經被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