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這個國家很會耍賴。尤其是在專利權的方面。這麽說吧,很多時候。咱們中國人發明了壹項東西,並且申請了國際專利。日本對這個東西稍微進行皮毛性的改造,然後說這是壹項新發明,創新。從而規避了國際法。它們使用這項東西就不用在花費因為專利而產生的費用了。但是如果它申請了專利,咱們中國要用它們的技術的話,那需要花費昂貴的專利費。日本的國歌在創造之初就是用這個方法。日本在古代創作國歌要求莊嚴,後來,它發現我國古代祭祀用的音樂很莊重嚴肅。於是抄襲了古代中國祭祀用的音樂,稍加改造便當做了它們的國歌。古代當時沒有專利的觀念,我國歷代王朝沒有對其主張權利,現在的法律詞語叫做著作權。這個事情就不了了之了。日本成功的原因兩條:①善於規避國際專利法②中國因為長時間的沒有追究,超過了訴訟時效,失去了勝訴權。妳可以看壹下下圖中,祭祀是很隆重的事情。日本因此學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