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期:20年,自2007年4月1日或之後提出的申請註冊之日起計算;在2007年3月31日或之前提出的申請。
“秘密設計”是指外觀設計登記申請人要求在外觀設計權登記之日起3年內對該外觀設計保密。
提出該請求的人必須在申請外觀設計註冊或支付第1年註冊費的同時,向JPO提交壹份記錄以下項目的書面文件:
1.外觀設計登記申請人的名稱和住所;
2.請求保密期。
“成套產品設計”是指同時用於兩種以上產品並構成經濟產業省規定的產品(以下簡稱“成套產品”)的設計。當整套產品作為壹個整體不可分割時,可以註冊為外觀設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