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國家規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用人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職業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2021年,如果用人單位繼續不限制職業資格,那麽還可以先上崗後拿證。
法律依據:《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壹、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於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教師資格。對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5項準入類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該5項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職業資格。用人單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取得上述職業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