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情節嚴重是指假冒他人專利而給專利權人的權益造成嚴重損害,嚴重幹擾專利管理秩序或者給社會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很壞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為準,該解釋規定了四種情況:
1.非法經營數額在2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給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3.假冒兩項以上他人專利,非法經營數額在1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