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經營者的產品確有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投訴或請求司法保護。經營者招徠投訴是正常現象。公司產品質量如果沒有問題,而投訴者認為有質量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如果公司認為確屬故意惡意投訴、旨在詆毀公司聲譽,公司可以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公司在調查事件背景時,如發現這是壹起有預謀的敲詐,公司有必要將證據收集起來,以被敲詐勒索為由請求公安部門介入調查。如果惡意投訴是由同業競爭者發起的,公司可以向相關的主管部門匯報,尋求政府出面維持競爭秩序
惡意投訴人如果采取極端手段,在公司營業場所聚眾鬧事,嚴重影響公司經營的,公司也可以向公安部門報案,要求制止這種破壞生產經營秩序的行為。並且通過公安部門施壓,要求投訴人通過有關法律程序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