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專利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
專利資產占有單位發生《通知》第壹條、第二條規定情形的,應當委托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進行專利資產評估。
專利資產占有單位發生《通知》第壹條、第二條規定以外情形需要進行專利資產評估的,可以委托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進行專利資產評估。
第二十壹條
專利管理機關自收到完備的確權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應做出確權決定,下達專利資產確權通知書及有關證明文件。
專利管理機關應將下達的專利資產確權通知書報中國專利局備案。
第二十二條
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應當在專利資產評估結束後1個月內,將評估結果報送中國專利局備案,中國專利局負有對備案資料保密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