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保護的趨勢只會越來越流行。像中國這樣版權保護不那麽嚴格的社會應該接受這樣的價值觀。
目前我在國內的感覺是,只有純技術和高科技的東西,版權保護和專利申請的意識似乎很強,而對於音樂這種大家已經享受了很久的東西,似乎沒人在意這是別人的版權問題,這是人們付出了很多努力才創造出來的東西。這個時候有人站出來為他的歌收費,保護他的作品,但是他受到了很多人的冷遇。
泰勒的歌收費是絕對合理和自然的,就像努力工作獲得報酬壹樣正常。寫壹首歌不容易,懂音樂的人大概都知道,寫壹些優秀的歌不容易。
她的行為在歐美廣受好評。不信可以去15的風雲榜頒獎典禮。主持人介紹泰勒時說:她是我們的音樂才女,是維護音樂版權的典範。
相反,我覺得問題是妳不知道維護自己音樂版權的理念。如果妳不重視自己的工作,誰會尊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