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務發明人和設計人,有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
2、獲得單位給予獎勵的權利。
3、發明或者設計專利實施後,有獲取合理的報酬的。
職務發明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等的工作人員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