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查詢 - 如何轉讓無形資產

如何轉讓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轉讓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出租電影拷貝、轉讓著作權和轉讓商譽。

1、無形資產所有權的轉讓即為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轉讓收入借:“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無形資產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無形資產”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或借:“營業外收入—出售無形資產收益”或“營業外支出—出售無形資產損失”科目。

2、無形資產使用權的轉讓,出讓方仍保留對該項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僅將部分使用權讓渡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受讓方只能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合理使用無權轉讓。轉讓取得的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發生與轉讓有關的各種費用支出計入“其他業務支出”,不能註銷無形資產攤余價值。

出售無形資產做賬

借:銀行存款,

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貸:無形資產(賬面余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小規模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資產處置損益(倒擠,可借可貸)或是營業外收入,

或是借:營業支出。

  • 上一篇:如何查看專利是否被侵權?
  • 下一篇:廈門創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