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步現在已經淪落到二線品牌。
銳步早些年是完爆阿迪的存在,為什麽不說完爆耐克,因為那時耐克還沒出生。 只是近些年不善經營,抓不住消費者心裏,科技上除了蜂窩也沒拿出其他的東西來,逐漸落寞了。
銳步英文名“Reebok”,這個單詞的本義,是指南部非洲壹種羚羊,它體態輕盈,擅長奔跑。Reebok公司希望消費者在穿上Reebok運動鞋後,能像Reebok羚羊壹樣,在廣闊的天地間,縱橫馳奔,充分享受運動的樂趣。
1895年,約瑟夫·福斯特(Joseph William Foster)出於對短跑運動的熱愛,又苦於沒有足夠的資金,便親自動手嘗試著將釘子安在鞋上,這就是當時享譽世界的帶釘鞋——“福斯特跑鞋”。帶釘鞋的誕生,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轟動,19世紀末20世紀初,很多國家的賽跑運動員都穿著這種“福斯特跑鞋”走進賽場。
銳步的專利中底減震科技,DMX shear是物理減震裝置,DMX mega,DMX micro,DMX 6,DMX 10等都是利用氣囊減震。壹般稱為流動氣體緩震,這個系統中壹般存在兩個以上的氣室,有通道相連,氣體可以在兩個氣室中自由流動,以期達到前後掌交替緩震的效果。
不過緩震能力好而彈性不足,早期的DMX會陷下去,長期運動會導致疲勞,而是利用了充氣海綿置於鞋底充當減震材料,解決了DMX存在的部分問題。
銳步 (Reebok) 品牌家喻戶曉,銳步 (Reebok) 的成功使它成為全球著名的運動鞋品牌。2006年,阿迪達斯—所羅門公司以38億美元收購銳步公司的全部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