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公司擁有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
2、公司擁有壹定數量的品牌店,並且能夠得到穩定的盈利狀態;
3、公司具備強大的足以幫助加盟商盈利的服務運營團隊;
4、公司的加盟店盈利率達到或者超過80%以上;
5、達到以上條件後經國家商務部2年以上的跟蹤審查能夠持續保持;
6、國家商務部對企業的其他嚴格苛刻的審查標準均通過。
法律依據:《商務部關於進壹步下放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壹)所需條件
《辦法》第四條規定,“備案登記機關必須具備辦理備案登記所必需的固定的辦公場所,管理、錄入、技術支持、維護的專職人員以及連接商務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網絡系統的相關設備等條件”。
(二)申請材料
當地近三年來的進出口貿易情況(海關統計);辦理備案登記的辦公場所,管理、錄入、技術支持、維護的專職人員以及連接商務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網絡系統的相關設備等情況;負責辦理備案登記的各級負責人及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