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法
第壹百八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和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和航空器;
(六)交通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
甘肅廣軒公司隸屬於徐東集團。徐東集團下設甘肅廣軒高端裝備產業有限公司、甘肅徐升顯示科技有限公司、甘肅徐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個子公司。徐東集團成立於1997,是壹家大型高科技集團,總部和R&D中心位於北京。其產業包括光電顯示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生態保護、新能源汽車、石墨烯等領域。
是擁有徐東光電、徐東藍天、嘉林傑三家主板上市公司的大型企業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