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稅內容有以下幾點:
1、工資、薪金所得。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它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它勞務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它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