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設立專利代理機構申請表;
(二)專利代理機構的合夥協議或者章程;
(三)驗資證明;
(四)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五)簡歷和人事檔案保管證明及退休證明復印件;
(六)辦公場所和工作設施證明;
(七)其他必要的文件。
二、律師事務所申請專利代理業務,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壹)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申請表;
(二)主管該律師事務所的司法行政機關出具的同意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的公函;
(三)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協議或者章程;
(四)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和資金證明;
(五)專利代理人的律師執業證書、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六)辦公場所和工作設施證明;
(七)其他必要的文件。
上述證明材料應當是申請設立專利代理機構或者開始專利代理業務前6個月內出具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