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相應的規定:
第六十六條?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使用扶貧資金實施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宜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活動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有權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者依法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擴展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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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
第五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其投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標人依法確定除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的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後自行確定中標人的,該中標無效。
第五十五條?可以處以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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