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權日是指作為外國優先權或國內優先權基礎的第壹次申請的申請日。後壹專利申請要求優先權的,在先申請的申請日為後壹申請的申請日,即優先權日。如果優先權不成立,後壹申請的申請日為該申請的當面日或郵戳日。有優先權的專利申請,申請日是指在計算年度期限時的優先權日,優先權日作為年度計算的起始日。
沖突申請是指在先申請、在後公布的專利申請,由不同的申請人申請,但申請主題相同。壹般來說,不同的申請人在同壹個申請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提出申請,後面的申請根據專利法不能被授予專利權。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人將前面的應用程序稱為後面應用程序的“沖突應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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