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發明專利可加急,專利申請加急有快速審查和優先審查兩種方式。
1、快速審查
快速審查預審是針對受理還未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的新申請,各個地方的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為符合相應產業要求的企業等提供專利申請預先審查服務,國家知識產權局對通過保護中心預審的專利申請進行加快審查,縮短專利申請授權周期。
2、優先審查
優先審查是對已提交的普通申請並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屬於八大產業內的,符合《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規定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提供快速審查通道。辦理專利申請快速審查或優先審查,可以大幅度縮短專利申請的授權周期。
授予發明專利的條件:
壹、實質條件
1、新穎性
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沒有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家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2、創造性
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
是指該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二、形式條件
專利申請須采用書面形式進行,並須提交具有壹定格式和內容要求的申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