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申請發明專利與實用型相比的優勢在於:
1、更快得到授權發明通常需要1.5-3.5年才可獲得授權,而實用新型通常6-10個月即可獲得授權,相比之下優勢非常明顯。
2、申請費及年費更優惠發明申請階段的官費是3450元,而實用新型只需500元;授權之後的年費方面,實用新型也比發明低。
3、更容易獲得授權由於實用新型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程序,雖然最新修改的《專利審查指南》要求審查其新穎性,但仍不審查其創造性,所以實用新型更容易獲得授權,當然其前提是該項目滿足實用新型授權的其他要求。如果相同項目同時申請發明及實用新型,實用新型會先獲得授權,而發明則可能因創造性不足而被駁回;但這並不表示已授權的實用新型也必然可被宣告無效,具體參見後面的分析。
4、更穩定、不易被宣告無效常規的觀點是認為實用新型專利權不穩定,因為它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程序,只是經過形式審查和簡單的新穎性審查就直接授權的,所以很容易被宣告無效。
事實上,實用新型的不穩定僅是針對那些自身不具有新穎性、創造性的項目,這類項目本來就不應得到授權,類似於人們常說的“垃圾專利”,所以很容易被宣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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