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註冊壹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2.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業、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3.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專利(發明、實用新型),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等;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
4.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6%;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企業註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5.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6.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