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用新型必須是產品。產品應該是用工業方法制造的,占有壹定空間的實體。這種產品可以是機器、設備、日用品等。,也可以是文章的組成部分。
(2)實用新型必須是具有壹定形狀和結構的產品。產品形態是指產品從外部可以觀察到的空間形態,即產品在物理學上有長、寬、高三個維度。產品結構是指產品的內部和外部的機械組成,或者產品的各種部件的排列、組織和關系。氣體、液體、粉末、平面文字、圖形、標記等不具備法律規定的形態和結構的物質。,都不是實用新型。
(3)實用新型必須在工業上有直接的實用價值。沒有實用價值,只有裝飾作用的物品,如首飾、珠寶等。,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範圍。
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無需經過實質審查,審批程序比發明專利簡單,審批周期短,成本低,專利權的保護期比發明專利短。因此,對於具有壹定形狀的發明創造,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該是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