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查詢 - 申請專利,書寫說明書,應包括哪些內容

申請專利,書寫說明書,應包括哪些內容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該名稱應當與請求書中的名稱壹致。說明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技術領域:寫明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  (2)背景技術:寫明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有可能的,並引證反映這些背景技術的文件;  (3)發明內容: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以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並對照現有技術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附圖說明:說明書有附圖的,對各幅附圖作簡略說明;  (5)具體實施方式:詳細寫明申請人認為實現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優選方式;必要時,舉例說明;有附圖的,對照附圖。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人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的方式和順序撰寫說明書,並在說明書每壹部分前面寫明標題,除非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性質用其他方式或者順序撰寫能節約說明書的篇幅並使他人能夠準確理解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說明書應當用詞規範、語句清楚,並不得使用“如權利要求……所述的……”壹類的引用語,也不得使用商業性宣傳用語。  發明專利申請包含壹個或者多個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說明書應當包括符合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的序列表。申請人應當將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壹個單獨部分提交,並按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規定提交該序列表的計算機可讀形式的副本。

  • 上一篇:陜西路斯同創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什麽是流動性地坪?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