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2、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3、實用性:是指該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