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請專利簽保密和同申請者應註意以下:1、簽訂保密協議的對象;2、保密的範圍 ;3、保密協議內容的壹般規定;4、違約責任條款。保密協議保守的是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因此用人單位只應當與接觸,知悉,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簽訂保密協議,而不是普通員工或職工,更不能是全體員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