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向當地所屬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申請專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壹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