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專利授權,專利權無效,轉移,著錄事項變更,實施許可合同,強制許可,
專利權授予公告之後,任何人都可以向專利局請求出具該專利登記簿副本。請求出具專利登記簿副本的,應當繳納費用(按每件專利收費)。
專利局收到請求出具專利登記簿副本的請求和費用後,通過計算機制成專利登記簿副本,經與專利申請案卷核對無誤以後,加蓋證件專用章發送請求人。之後將這壹情況記載在申請案卷中專利登記簿副本在同專利有關的經濟或法律事務活動中作為證明專利法律狀態的權威性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