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的《專利法》,專利包括了三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1)發明專利:主要是用於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的發明,相比審查的比較嚴格,要經過形式的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階段。
(2)實用新型專利:主要是用於產品改進的相關發明,審查相對是比較寬松的,只需要通過形式的審查就可以了。
(3)外觀專利:主要是用於產品形狀改進的相關發明,保護產品的形狀,審查起來是比較寬松的。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應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至於設計能否申請專利,最好是先找專業的代理機構,由經驗豐富的專利代理工程師對設計領域既有技術進行檢索後再給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