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機構是根據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證明民事法律行為、事實和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合法性的司法手段。
與認證相比,公證相對容易和簡單。辦理公證時,申請人可以直接在當地公證處申請,只需要申請人準備好相關的公證文書和材料,輔助公證文書的真實性,工作人員審核後即可拿到有效文書。
因為公證流程比較簡單,只需要經辦人將材料提交到公證處,由工作人員進行審核,所以申請人拿到證書的時間比較短,壹般在4個工作日左右就可以拿到有效證書,但是不同證書審核所需的時間會有所不同。
認證:
根據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對領事機構確認涉外公證書、證明文件或者其他涉外文書上最後壹個印章和簽名的真實性的活動進行分類,由經辦人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單認證或者雙認證。
單項認證:是辦理人在取得公證書後,向目的國外交部提交的壹種認證。
雙重認證:經辦人將公證書提交外交部,外交部轉交給目的國駐華使館進行二次認證。
但無論是單認證還是雙認證,都需要經辦人準備好有效的公證書,提交給大使館或外交部。做雙認證時,外交部先對經辦人提供的公證書進行認證,然後駐華使館對外交部進行認證,確認外交部的認證沒有問題後再做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