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證律師,又稱專利雙證代理師,通常是指同時擁有律師證和專利代理師證的律師。
雙證律師既可以代理專利申請,又可以進行專利訴訟,是處理專利復審、無效、侵權等業務的主力軍。
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的規定:律師事務所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的,必須有符合規定的專職人員。律師事務所申請開辦專利代理業務的,在該律師事務所執業的專職律師中,應當有2名以上具有代理人資格。
雙證律師概念是指同時具有律師執業證和專利代理人執業證的從業人員;“雙證律所”壹般是指在具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的同時,獲得專利代理機構註冊證的法律服務機構。
我國律師事務所除可申請開辦專利代理業務外,尚不能兼營會計、金融等鄰近業務,因此同時擁有註會、金融等資格的律師由於對專職律師執業的限制,不能同時擁有上述領域的執業證書,因而不能成為真正意義的雙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