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推廣是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發明專利,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經國務院批準,可以決定在批準的範圍內推廣應用,允許指定的單位實施,實施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向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強制許可,是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專利法規定,不經專利權人同意,直接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其發明創造的壹種許可方式,又稱非自願許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八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會同同級相關部門采取措施,加強專利公***服務,促進專利實施和運用。
第四十九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發明專利,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經國務院批準,可以決定在批準的範圍內推廣應用,允許指定的單位實施,由實施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向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