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
(1)僅借鑒專利文件中技術問題的規避設計,通過專利文件了解新產品的性能指標或技術方案解決的技術問題。
(2)借鑒專利文件中背景技術的規避設計,在此基礎上創造出不侵犯該專利權的設計方案。
(3)借鑒專利文件中發明內容和具體實施方案的規避設計。在此過程中,壹方面尋找權利要求的概括疏漏,找出可以實現發明目的,卻未在權利要求中加以概括保護的實施例或相應變形;另壹方面可以通過應用發明內容中提到的技術原理、理論基礎或發明思路,創造出不同於權利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
(4)借鑒專利審查相關文件的規避設計。利權人不得在訴訟中,對其答復審查意見過程中所做的限制性解釋和放棄的部分反悔,而這些很有可能就是可以實現發明目的,但又排除在保護範圍之外的技術方案。
(5)借鑒專利權利要求的規避設計。這種規避設計是采用與專利相近的技術方案,而缺省至少壹個技術特征,或有至少壹個必要技術特征與權利要求不同。這是最常見的規避設計,也是最與專利保護範圍接近的規避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