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明專利: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註重創新;
2.實用新型專利: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專利: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