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5年,期滿前專利權人可申請續展3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15年。
發明專利: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的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的10年。
實用新型專利註意事項
1、專利名稱應該簡短、準確地表明專利申請請求保護的主題名稱,不應含有非技術詞語、含糊籠統的詞語,壹般不超過25個字;
2、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應當是所屬或者直接應用的具體技術領域;
3、背景技術部分尤其要引證包含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最接近的現有技術文件。此外,還要客觀地指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點,說明存在這種問題和缺點的原因以及解決這些問題時曾經遇到的困難;
4、技術方案是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客觀而有根據地反映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並進壹步說明其效果,清楚、完整地描述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同時說明有益的效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