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實用新型專利的歷程:
1.根據1992年12月31日前的專利申請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原專利法,即: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15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的5年,期滿前專利權人可申請續展3年。
2.根據1993年1月1日以後的專利申請所獲得的專利權,其保護期限適用修訂後的專利法,即: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的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算的1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