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在《專利法》規定的保護範圍內是受保護的。根據法律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規定“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初步審查是審查專利申請是否具備規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審查這些文件是否符合規定的格式、內容。”上述規定明確了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在公告之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要依法對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審查依下列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