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局具有規範職能、監督職能和查處職能,其工作職責是: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
(2)負責市場主體統壹登記註冊;
(3)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
(4)負責反壟斷統壹執法;
(5)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
(6)負責宏觀質量管理;
(7)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8)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
(9)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
(10)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11)負責統壹管理計量工作;
(12)負責統壹管理標準化工作;
(13)負責統壹管理檢驗檢測工作;
(14)負責統壹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國認證認可工作;
(15)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法律依據
《《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第七條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照權責清單,對直接影響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的重要權責事項,按照不同權力類型制定辦事指南和運行流程圖,並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眾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