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的主體是企業。
創新的形式:技術創新不是技術發明,確切地說是通過技術的創新(即創新),技術本身不需要發生革命性的變化。
熊彼特論證了創新是經濟發展的核心力量,是建立新的生產函數,將前所未有的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生產系統。
他還根據創新重新定義了利息、利潤、經濟周期等經濟學的基本概念和現象。由於20世紀50年代美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無法用傳統的資本和勞動力因素來解釋,人們開始相信技術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公共投資在研發方面的意義也相繼被證明,這加深了人們對技術創新的經濟意義的認識。
中國對技術創新的研究相對較晚,理論和方法仍在借鑒西方模式。從理論上講,企業要發展,必須根據市場需求不斷優化,進行內部創新。事實上,只有壹些企業能夠在創新的過程中取得成功。內部優化重組會遇到大企業的政治權利鬥爭。在創新和整合的過程中,價值鏈的部分或全部可能被重組,總有壹個整合期,在此期間,企業的生產和管理會受到壹定的影響,從而使企業的管理層承受巨大的股東壓力。管理理論研究者希望從成功的企業中尋求可靠的技術創新途徑。近年來,這些研究取得了壹些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