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利法有關規定,以下不同情況,專利申請權與專利權的歸屬則有不同:
(1)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是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2)非職務發明創造。非職務發明創造,是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自由做出的職務發明創造以外的發明創造。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3)***同發明創造。***同發明創造,是指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壹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同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