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專利侵權官司需要專利權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書寫起訴狀,寫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訴訟請求、事實及理由、證據及證據來源等內容。並需依法向法院提供能證明侵權行為的相關證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壹)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壹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