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如果妳確實不知情,並且有相關證據證明商品合法取得的途徑,那麽妳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至於侵權者賠償多少的問題,壹般有實際損失、侵權人獲得利益、使用費合理倍數等計算方式,具體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的。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