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發明專利請求書即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表示請求授予專利權的願望。
2、提交發明專利的權利要求書即確定專利權保護的技術特征。
3、提交發明專利的說明書及其摘要即解釋發明專利的技術特征及具體實施方案等。
4、專利審查。
5、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加入提交的相關材料不符合要求,申請人可以進行補正。若初審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會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進行公布,申請人也可以請求早日公布。最後就是對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應當自申請日起的3年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對申請進行實質審查,若實質審查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就向申請人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並予以登記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