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州流動人口申請積分入醫的時候,需結合自身情況,提供下列相關證明材料:
(1)社會保障市民卡、社保編號及住房公積金卡。
(2)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戶口簿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系證明。
(3)在本市有自有居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產權證書、公有住房證等權證。
(4)學歷證書或學歷驗證證明。
技能人才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證書驗證材料;專業技術人才的職稱資格證書和檔案裏職稱評審材料。
(5)生育兩孩以內的提供戶籍地鄉級以上(含鄉級)計生部門證明材料;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提供戶籍地縣級衛生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
(6)專利證書。
(7)個人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或市政府相關表彰文件。
(8)市誌願者總會核發的通州市誌願者證;財政部門監制的《公益事業捐贈統壹票據》;獻血證;采樣或捐獻造血幹細胞榮譽證書;直系親屬捐獻遺體(或器官、角膜)證明;義警證明;特殊公益性崗位工作證明;受本市表彰的見義勇為和本市市級以上媒體宣傳報道的好人好事等行為的證明材料。
(9)營業執照副本、稅務機關出具的市區範圍內稅款入庫證明,辦理經營實體的,同時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不含“三證合壹”納稅人)。
(10)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母嬰保健卡、居民健康檔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