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表1篇學術論文;或獲得國內外發明專利(排名前3名)等要求。
申請博士學位者,應以第壹作者(包括導師第壹作者,申請者為第二作者)或國際學術期刊的通訊作者,且申請人署名單位為同濟大學,至少在國內外學術期刊和國際學術會議上公開發表1篇學術論文。“公開發表的論文”是為在國內外有正式刊號的期刊或有正式刊號的會議論文集。
學位論文研究成果獲得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有申請者個人獲獎證書,獲獎單位署名同濟大學),或獲得國內外發明專利(排名前3名),相當於前述1篇論文。同等學力申請學位參照此規定執行,申請專業學位者按有關規定執行。
擴展資料:
同濟大學博士畢業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申請理學、醫學學科門類博士學位者,應有1篇論文發表在SCI或SCIE收錄期刊源上,或已被SCI或SCIE檢索(或有2篇發表在EI收錄期刊源上,或被EI檢索 )。?
2、申請工學學科門類博士學位者,應有1篇論文發表在SCI、SCIE、EI收錄期刊源上,或已被SCI、SCIE、EI檢索。
3、申請哲學、法學、文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及建築學壹級學科博士學位者,應有1篇學術論文發表 SSCI、A&HCI、CSSCI 期刊源上,或全國性學科專業指導機構認定的學術期刊上。
同濟大學-關於碩士學位申請者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