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明要求發明優先權,實用新型要求實用新型優先權。這是絕對有可能的。
2.兩個較晚的申請也可能需要相同的較早申請作為優先權基礎。但是,妳應該考慮不要授權另壹個更早的應用程序,否則會給當天的應用程序帶來麻煩。
當然,最好確保兩個應用程序都不公開。因為在先申請的公開可能會降低妳新改進的技術方案在後申請中的新穎性和創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