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您具體要了解什麽情況。
根據專利法第9條,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壹項專利權。
實際生活中,同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的話,實用新型先授權了的話,
如果發明專利專利申請經過實審具備授權條件,審查員會發出通知書指出由於存在同日申請的實用新型已經授權,因此 可以采用兩種方法使得發明專利授權:
放棄已經取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此時,實用新型專利權必須處於有效狀態,或者處於年費滯納期狀態等其他可以通過繳費變為有效的狀態;此時,申請人只能先交納相應的費用,然後才能放棄實用新型的專利權。然後,提交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說明書即可;
如果實用新型專利權已經處於無效狀態(即使通過繳費也無法恢復),則只能選擇如下2:2。修改發明專利權的權利要求,使得發明和實用新型不存在保護範圍相同的技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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